离婚协议书怎么写?注意这7个细节,否则白签!
文章分类:婚姻法规 发布时间:2021-01-14 阅读: 47086
协议离婚需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,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分配等事项协商一致。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条款不合法,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!
在签离婚协议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:01、必须双方自愿
非自愿采用威逼、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。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、或对方的亲属,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。
02、应由双方本人亲自签署,不得由他人代签
03、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
比如双方离婚协议中,约定另一方不得再婚、不得离家,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,因违法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,是无效的。比如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,因违反《继承法》规定,所以无效。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,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的约定也因侵犯婚姻自由权、生育权而无效。
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,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,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。
05、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。
06、协议应当履行,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
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。经过法院认可,一方不执行的,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07、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。
离婚是一种身份行为,必须即时地发生确定的效力,不能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状态。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所附条件发生,婚姻关系终止,不发生则原有婚姻关系继续有效,或者附加期限,待期限到来终止婚姻关系,都将使得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无法安定,背离了离婚的性质,身份上的法律行为既不允许附条件,也不允许附期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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